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996年5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的要求,落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自 ...
为有效支撑和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科技评估管理,建立健全科技评估体系,推动我国科技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
为进一步提升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将《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社会科技奖励)是指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奖励为促进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的科学技术奖。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中 ...